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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矿山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差别和策略

  在当前严峻环保形势要求下,人们对矿山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十分关心与重视,环保更成为一种热门话题。但在绿色矿山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糢糊认识,对矿山生态环保工作以保护为主的方针认识不足,甚至往往把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混为一谈,不利于各种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由于多年来的历史欠账,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更为凸显。严峻的矿山环境形势倒逼矿山企业必须在环保工作方面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加大治理力度。观念指导行动,有什么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

  一、两种不同的概念

  人们从事的各种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往往都会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扰动或影响。尤其是一些开发性活动,如水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道路交通建设、城市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甚至破坏。

  (一) 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是指人们在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中,从思想到实践,为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所采取的各种防治措施。如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一些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由于中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差异较大,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矿山生态保护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全过程中,通过科学手段和各种有效措施,如绿色开采与绿色加工、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节能减排、三废治理与利用、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等,在充分开发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二)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后后,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生态修正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生态系统原本的面貌,比如砍伐的森林要种植上,退耕还林让动物回到原来的生活环境中。这样,生态系统得到了更好的恢复,称为"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修复主要是指对停止生产后闭坑矿山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这种修复往往是在通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的同时,辅以人工措施,加快生态修复过程或重建新的生态环境。

  二、两种不同的目的

  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因地而异,较为复杂。对正在生产的矿山和闭坑矿来说,对待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目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一)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以保护为主

  正在生产的矿山处于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生产活动的进行,生态环境也随之发生不同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些是可控的,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何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绿色矿山建设中需要妥善解决的主要矛盾。为此,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也就是说,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合理开采、科学开采、高效开采,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1. 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以保护为主。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使生产各个环节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与生态植被的破坏。其目的,一是营造一个绿色安全、舒适、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确保对矿区周边土地、空气和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与危害,保一方百姓平安。

  2. 生产矿山也有局部生态修复项目,如闭库的尾矿库、停用排石场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与治理工程;露天采场稳定性边坡的治理;塌陷地、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治理。

  (一) 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以修复为主

  闭坑矿山是一切生产活动停止的废弃矿山,对其进行生态修复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治理工程 。这种修复治理需要一个完整的设计方案、施工蓝图、工程安排,以及技术与经济保障。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原则进行修复治理。其目的,一是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如陡坡、落石、危岩、滑坡、地裂缝等进行预先治理,在此基础再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使其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一致。二是在有条件、有需求和可行的情况下,尽量能进行生态环境重建,开发建设一个新的环境,形成新的产业。如矿山公园、生态园区、康养中心、深坑酒店等等。

  三、两种不同的策略

  一动一静两种性质已有所不同的矿山实体,无论是实施生态保护还是生态修复,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

  但是由于二者环保工作的目的任务不同,在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策略与措施也不相同。

  (一)生产矿山实施生态保护的策略

  以生态保护为主的生产矿山,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通过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开发和科学高效利用资源,实现企地文明和谐,建设绿色矿山 。

  (二)闭坑矿山实施生态修复的策略

  以生态修复为主的闭坑矿山,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破除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的投入、政策、科研等机制障碍;创新开展尾矿残留矿再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集体土地流转利用等,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积极探索利用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政企合作与企企合作等市场运行模式,进行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开发式治理”主要涉及安全、生态和资源利用三个方面标准要求,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不仅要符合安全标准和生态标准,还要兼顾资源再利用。治理后再利用是其追求的最佳目标,即利用它开发成休闲公园、果园、林地或建设用地等,形成新兴产业,有投入有回报,以充分发挥其资源环境效能。

  四、任重道远,砥砺奋进

  据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土地面积约362万公顷,其中历史遗留及责任人灭失的废弃矿山占地230万公顷,在建/生产矿山开发占地132万公顷。数据显示,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超1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超300亿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近700亿元;全国累计完成治理恢复土地面积约92万公顷,治理率约为28.75%。

  以上数据表明,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任务还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囸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群策群力,创新发展,砥励奋进,再创佳绩。